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79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58号《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 主题分类: | 市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2020年)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成文日期: | 2020-07-02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58号《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的答复意见
(A类)
本高议字〔2020〕第4号
关于对本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3058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许岩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环境整治工作的几点建议》收悉。针对您的建议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您的提议我区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建设前尽力做好统筹安排各类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建立统一的地下管网体系。
二、小区施工建设前,我区住建部门会对施工单位的管线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核查,施工单位需作出相应方案后方可施工。施工建设时要求施工单位需敷设示踪线和安全标识,并且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通过您的建议在今后的小区建设时我们会更加注意这项工作的督促和管理。
三、高新区老旧小区改造拟建立改造前审批备案制度和改造后多方验收制度。由我区住建部门对即将改造的小区进行审批备案,并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以保障改造后出现恢复不到位等相关问题的解决处理。多方验收制度,暨由社区、物业、住建等相关部门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多方联合验收,发现恢复不到位、不达标的情况需整改并验收合格后返还保证金。
四、我区会持续关注老旧小区改造的环境整治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认真采纳您的合理化建议,并逐步落实。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