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048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5-19 | 成文日期: | 2020-05-1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9〕15号)》第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八:辽河流域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滞后。
二、整改目标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收集率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
三、整改措施
2019年6月底,高新区完成北沙河清淤工程,10月底前完成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工程。对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区域,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站方式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高新区已于2019年6月底前,按计划完成了北沙河年度清淤计划,10月完成了沙河东路、沙河西路截污干管建设工程。对于城市建成区不具备污水集中收集处置条件的区域,高新区共设有3处分散式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石桥子老镇、花岭及滨河工业区。高新区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高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23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