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123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成文日期: | 2020-06-04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市《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十六:违法毁林占地问题在一些地区较为严重。2010年至2014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为建设恒力石化2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对苯二甲酸、聚酯园等3个项目,在实施土地平整工程中毁林7812亩,其中包含5152亩公益林。2016年,国家林业局、辽宁省政府联合约谈大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严格追究责任,但至今未得到落实。2013年抚顺丰远热高有限公司在建设索菲亚温泉小镇和丛林欢乐世界项目时,未经林业部门审批,违法毁林占地276亩,2014年在项目扩建时又毁林186亩。
二、整改目标
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拟定整改时限
三、整改措施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要求,各责任单位对照“违法毁林占地问题较为严重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有效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加大森林管理巡查力度,高新区配备护林员队伍实行专职看护,出台《本溪高新区护林员管理办法》。生态管理办公室和街道林业站设立了举报电话和投诉接待室,及时处置信访案件和群众关注的违法案件,加强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林用地用途管制和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建立完善全区保护发展深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有效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全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得到根本性遏制。高新区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高新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