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0-00124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0-06-08 | 成文日期: | 2020-06-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整改方案》(本委发〔2018〕9号)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二:2013年、2014年省委常委会连续两年没有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2015年5月以来,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认识不断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工作上投入精力有限,统筹协调不够,抓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大。
二、整改目标
党工委、管委会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党工委、管委会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两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遇有中央最新环保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即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部署。
(二)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蓝天、碧水、青山、净土以及农村生态环境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着力加强和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由督查和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每年至少两次就贯彻落实情况对各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督查,推动责任落实。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高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的要求。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
受理部门:本溪高新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45858071
邮寄地址:本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环保城管局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