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1-00066 | 发布机构: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信息名称: | 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1-07-09 | 成文日期: | 2021-07-09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130-2019)、《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8部令 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
2、规划期限:2020年—2035年
3、规划范围: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位于歪头山铁矿的东部,北临枫叶路,规划面积409.45公顷,约6141.9亩。
4、规划结构:“一轴、两核、三片区”:一轴:以主要交通路网为依托的“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发展轴”;两核:以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产品展示中心为基础的“技术研发核”与固废利用原材料产业基地的物流转运中心为基础的“原材料转化核”;三片区:新型绿建产业基地片区、固废利用技术研发创新基地片区和固废利用原材料产业基地片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本溪市溪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4-458582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同方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15940310676
邮箱:124770709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规划初步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明确评价范围、评价重点、环境保护目标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方案分析、规划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价、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风险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监测计划及跟踪评价方案、结论)→专家评审→报告书报批。
主要工作内容:通过对规划方案的评价,识别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结合现状调查和评价,分析现状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和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后能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环境保护方案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或下载附件,生态环境部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直接拨打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