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1-00141 发布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信息名称: 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 2021-11-01 成文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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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01 18:36:51 【字体:

一、项目概况

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位于歪头山铁矿的东部,北临枫叶路,规划面积409.45公顷,约6141.9亩。地块1位于整个地块的北部紧邻歪头山铁矿坑,占地面积37.91公顷;地块2位于整个地块的北部,紧邻枫叶路,占地面积38.41公顷;地块3位于整个地块的中部,占地面积103.14公顷;地块4位于整个地块的南部,占地面积137.85公顷;地块5位于整个地块的西部,占地面积92.14公顷。

2020年—2035年,近期开发(2021-2025年),中期开发(2026-2030年),远景规划(2031-2035年)

定位

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基调,以“示范创新,引领先行”为着力点,建设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开放创新活力无限的“绿色建材谷,产业科技城”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结论

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开发建设与区域规划基本协调,选址可行,产业结构合理,规划行业符合产业政策,在采取相关环保措施后,区域可以腾出环境容量以支撑规划区的发展,其建设会使得当地经济社会得到较大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会大大加快。

规划的目标、布局和规模基本可行,区域建设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和规划调整完善、补充建议,严格入区企业准入条件,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区域环境质量不下降。在此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辽宁(本溪)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园的规划方案是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4-45858223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绿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940310676

电子邮箱:1247707097 @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

1)报告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578rpx4QJjNtaf-fGaRQTw 提取码:c529

2)纸质报告:联系建设单位获取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七、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