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gxjscykfq-2022-00007 发布机构: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信息名称: 辽宁元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主题分类: 审批事项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1-07 成文日期: 2022-01-07
废止日期: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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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元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2022-01-07 11:49:22 【字体:


关于辽宁元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辽宁元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元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木兰路中国药都创新园C1-1区楼,租赁中国药都创新园中的C1-1区楼1层、2层作为实验区及办公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主要做药物代谢动力学的相关项目试验检测,利用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对客户送检的血浆进行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项目建成后可年检血样5000份该项目属于P1安全生物实验室,不涉及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

依据《辽宁元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结论意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项环境污染。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

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实验器皿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清洗实验器皿废水不含有机溶剂,经次氯酸钠消毒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园区防渗化粪池处理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样品处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实验仪器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甲醇和乙腈

样品处理过程在内置过滤器的有管道通风柜(收集效率90%)内进行,每个通风柜设置独立的排风机,经封闭管线汇入实验室主排风管道中,最终经废气排放口(DA001)高空排放。

2台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上方设置2个排风罩,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排风罩收集后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入实验室主排风管道中,最终经DA001排放,废气排放口距离地面不低于18m。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含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枪头废带盖试管、废活性炭

在实验区内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检验废液、废试剂瓶、废枪头、废带盖试管、废活性炭按形态不同分别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容器外侧标识警示图案,分别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低温离心机、超声波清洗机、氮气吹干仪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加强润滑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综合落实拟采取得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三、环境影响报告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