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jscykfq-2022-00009 | 发布机构: |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信息名称: | 本溪高新区北沙河日月湖及下游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 主题分类: | 审批事项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2-01-07 | 成文日期: | 2022-01-0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本溪高新区北沙河日月湖及下游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关于本溪高新区北沙河日月湖及下游湿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本溪药都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本溪高新区北沙河日月湖及下游湿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评结论及专家技术评估意见,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溪高新区北沙河日月湖及下游湿地建设项目位于辽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桥子街道,北沙河日月桥至沈本市界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日月湖河口湿地水质改善与景观建设工程、歪头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资源利用工程及北沙河河流生态缓冲带。其中:日月湖河口湿地水质改善与景观建设工程总占地13万m2,包括梯级湿地,占地面积2200m2;坑塘湿地,占地面积49532m2,有效面积23470m2;滨水湿地,占地面积32186m2,有效面积17370m2;人工浮岛湿地,占地面积4983m2;水岸植被带,占地面积约37459m2。歪头山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资源利用工程总占地约14万m2,将歪头山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处理,主要建设提水泵房1座,面积56.6m2;潜流人工湿地区总占地5.8hm2;表流湿地占地面积3.65hm2;附属绿化、水岸汀步面积4.55hm2。北沙河河流生态缓冲带,从本溪高新区北沙河4号闸至沈本交界,全长约6公里,占地面积24万m2,不进行工程处理,在现状地形地貌基础上,形成乔-灌-草立体复合结构。项目总投资10416.88万元,环保投资990万元。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评《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基本可行。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处理歪头山污水厂尾水的坑塘湿地、潜流湿地池底及四周应进行防渗处理,系数不大于10-8cm/s。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入营运后,运行管理部门应制定专项规章制度,建立管理档案;做好人工湿地维护和保养,做好人工湿地运行记录;定期开展检查、维修,保证人工湿地不出现进水端雍水和出水端淹没现象,防止出现漏水、渗水现象,防止堵塞,确保水流通畅;冬季做好人工湿地的低温环境时的保温及运行措施。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滤膜和水面漂浮物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枯萎水草冬季作为保温层覆盖,污泥定期清掏后综合利用。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应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各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原因产生较大噪声;合理安排生产,降低泵站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采取隔声、减振并经距离衰减后提升泵站四周昼间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综合落实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五、项目建设期及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本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