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通过化工园区认定
5月9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同意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原料药产业园通过化工园区认定。

此次认定依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 号)及《辽宁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辽工信石化〔2026〕27 号),经园区申报、市级初审、省级复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无异议通过。
绿色原料药产业园认定面积277.91公顷,四至范围明确:东起北方药业厂区东边界和裴后沟东侧山体,西至山城路和碾盘路,北起裴后沟、西高堡村、山城沟北侧山体,南至前高堡南部山体和聚康饮用品北部高压线。
园区通过认定后,将进一步推动高新区在绿色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等领域的产业布局和发展,提升安全环保与集约发展水平,助力本溪生物医药产业集群不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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