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的通知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机构:本溪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条 考察对象:全区公共机构,指全区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四条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两大类:一类为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一类为节能措施及落实情况。考核采取百分制,其中,节能指标落实情况40分,节能措施落实情况60分。
第五条 考核方式:
(一)实行年终集中考评和平时考核相结合。
(二)各公共机构在年底前对照考核计分办法逐项自查打分,并于年底前将自查评分表及工作总结上报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终集中考核工作将在下年1月底前完成,由高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三)考核结果上报高新区管委会审定后予以全区通报。
第六条 考核结果运用: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附件:1.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计分细则
2.分解任务指标释义
附件1:
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积分细则 |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形式 |
节能指标 完成情况(40分) |
以2011年为基数,公共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下降10%、8%、10% |
40分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 |
统计数据、查阅票据和相关资料 |
以2011年为基数,既有非节能建筑节能改造率达到6% |
|||
节水器具、用水分户计量分别达到70%,节能型燃气灶具使用率、废旧商品回收率分别达到60% |
|||
组织领导 情况 (8分) |
建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年初有方案,年末有检查 |
2分 |
查阅资料文件 |
成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
2分 |
||
公共机构节能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定期进行考评 |
2分 |
||
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责任明确,联络员作用发挥好 |
2分 |
||
基础工作 情况 (10分) |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
5分 |
查阅资料 |
建立工作台账,统计员作用发挥好 |
5分 |
||
节能改造 情况 (20分) |
对独立办公楼进行节能配电改造2个以上 |
5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
对既有非节能建筑进行更换新型门窗和暖气、外墙保温等改造 |
5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
|
食堂内使用的燃气灶具、冰箱、蒸箱、水龙头等更换为节能型 |
5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
|
节能型热水器、水龙头、开关改造70&以上 |
5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
|
废旧商品 回收利用 情况 (10分) |
积极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具体职责,明确业务流程,为回收企业创造工作条件和环境,完成回收目标,签订《废旧商品回收合作框架协议》 |
10分 |
查阅资料 现场查看 日常掌握 回收企业反馈 |
节能宣传 培训情况(12分) |
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及其他宣传活动 |
2分 |
查阅资料 查看记录 |
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展宣传,全年在媒体刊发2条信息以上 |
2分 |
||
信息员作用发挥明显,每月上报信息1条以上 |
6分 |
||
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活动 |
2分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