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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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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3 14:22:45 浏览次数:
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沈溪新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沈溪新城西北部,歪头山铁矿厂东北侧、北沙河西南侧,现有污水处理厂的东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1.0万t/d,污水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池+折流淹没式生物膜法+活性砂过滤器工艺”。工程占地面积约为19900m2
污水处理工程的总工程投资为8310.06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药都商务孵化中心168—2栋—202房间
联系电话:024- 45858330                
联系人:魏工
邮箱:95142812@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一号                     
联系电话:15524064299
联系人:周工                
邮箱:495225373@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现状调查、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式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本溪药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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