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7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杜绝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按照《关于报送2017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本政法发〔2017〕1号)要求,高新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2017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经审核并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该项工作已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在执法工作中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批准、登记制度和执法程序,要以说服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如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在下达重大行政处罚前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法制办)备案。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进行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临时部署的执法检查,各单位要依法及时开展,检查结束后30日内向办公室(法制办)备案检查实施情况。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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