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创业带头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名单公示
公 示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创业带头人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7]79号)规定,现将拟享受2017年度创业带头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45858431
高新区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
2018年7月30日
高新区拟享受2017年度创业带头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名单 | |
序号 | 创业企业名称 |
1 | 本溪朝日木业有限公司 |
2 | 辽宁亚辉贸易有限公司 |
3 |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禄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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