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门冬胰岛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拟批复
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门冬胰岛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农大街55号,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厂内原1#预留生产车间用地。该项目投资建设一栋制剂车间,占地面积约为3000m2,建筑面积6000m2。拟新增2条灌装生产线用于生产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预计总产量为1500万支/a。本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依据《门冬胰岛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结论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通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项环境污染。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设施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用水及锅炉外排水。生产用水包括清洗包装瓶、活塞、铝盖等清洗用水、锅炉用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用水、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配制用注射用水以及湿热灭菌柜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南侧原有70m3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站,随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可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污水站出水水质必须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门冬胰岛素整个配制及灌装工序均在无菌、真空封闭的环境下进行,无废气产生。本项目建成后新增一台6t/h天然气锅炉用于办公室、车间供暖及生产使用,原有4t/h生物质锅炉保留,作为辅助锅炉。新增6t/h的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由原有4t/h生物质锅炉的3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氮氧化物执行170mg/m3的标准。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药品、废滤芯以及原料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药品、废包装物、废滤芯应集中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必须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理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转移、利用或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办理环保备案手续。根据《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弃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应建设专用的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贮存、处置场所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等,同时制定防止泄露、散失的安全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处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投放到场内的封闭式垃圾桶内,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本项目厂区内锅炉房东南侧原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形态不同分别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容器外侧标识警示图案,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贮存场地面进行硬覆盖并做防渗、防腐蚀处理,并设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级;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制剂车间内,设备安装要设置固定基础,并加装减振垫,以降低振动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投产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26t/a、NOX :0.080 t/a、COD:0.073t/a、氨氮:0.0073t/a。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公示期为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45858705
联系地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窗口
你公司报送的《门冬胰岛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农大街55号,辽宁博鳌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厂内原1#预留生产车间用地。该项目投资建设一栋制剂车间,占地面积约为3000m2,建筑面积6000m2。拟新增2条灌装生产线用于生产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预计总产量为1500万支/a。本项目总投资8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依据《门冬胰岛素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及结论意见,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本项目通过采取环保治理措施,可有效控制各项环境污染。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设施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生产用水及锅炉外排水。生产用水包括清洗包装瓶、活塞、铝盖等清洗用水、锅炉用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用水、门冬胰岛素30注射液配制用注射用水以及湿热灭菌柜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南侧原有70m3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厂区内原有污水处理站,随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本溪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可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污水站出水水质必须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门冬胰岛素整个配制及灌装工序均在无菌、真空封闭的环境下进行,无废气产生。本项目建成后新增一台6t/h天然气锅炉用于办公室、车间供暖及生产使用,原有4t/h生物质锅炉保留,作为辅助锅炉。新增6t/h的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由原有4t/h生物质锅炉的35m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锅炉废气中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均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氮氧化物执行170mg/m3的标准。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危险废物,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药品、废滤芯以及原料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药品、废包装物、废滤芯应集中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必须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理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为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的转移、利用或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按规定办理环保备案手续。根据《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危险废弃物产生源的监督管理,应建设专用的危险废弃物贮存设施,贮存、处置场所等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志等,同时制定防止泄露、散失的安全措施。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掏处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投放到场内的封闭式垃圾桶内,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本项目厂区内锅炉房东南侧原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按形态不同分别采用专用容器盛装,容器外侧标识警示图案,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贮存场地面进行硬覆盖并做防渗、防腐蚀处理,并设有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在设备选型时首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级;将产噪设备布置在制剂车间内,设备安装要设置固定基础,并加装减振垫,以降低振动噪声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投产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26t/a、NOX :0.080 t/a、COD:0.073t/a、氨氮:0.0073t/a。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公示期为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024-45858705
联系地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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