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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受理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变更环评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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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0 10:50:30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8年11月26日我局受理了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变更环评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21日(10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环评报告有不同意见,请在2018年12月21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研发中试和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变更 沈本新城石桥子医药产业园 上海医药集团(本溪)北方药业有限公司 中晟华远(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联系电话: 024-45858705
联系地址: 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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