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
  • 无障碍版
  • 手机版
  • |
  • 微信官方微信
  • |
您的位置:首页 >药都资讯>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巡视公告

  • |
  • |
来源:高新区党政办 发布时间:2024-04-07 20:04:39 浏览次数:

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4月7日至6月20日对本溪高新区开展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本溪高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本溪市第A015号邮政信箱

    电子邮箱:swxsz2024002@163.com

    征求意见箱:

    1.本溪高新区管委会一号楼一楼楼梯后侧;

    2.本溪高新区信访接待中心进门左侧;

    3.本溪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E区。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32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3日17时。

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4年4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