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医疗救治工作,积极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等有关文件,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中医药防治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
内容详见阅读原文。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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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医疗救治工作,积极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等有关文件,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中医药防治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医药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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