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高党政办发〔2014〕7号
本高党政办发〔2014〕7号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度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局、办: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4年度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高新区2014年度美丽乡村
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本溪市2014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及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为实现高新区农村环境的进一步好转,使高新区农村区域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实现农村区域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村貌悦目协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的五美目标,以此推动高新区沈本新城的建设步伐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指标
1.完成区域美丽乡村专项规划编制;
2.完成张其寨街道达贝沟村、大翻身村、张其寨村;石桥子街道上石村、日月岛街道边牛村5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开展建设的行政村达到“五美”要求;
3.完成张其寨街道的农村整治任务,达标街道实现“三有”;
4.完成张其寨街道达贝沟村、黄木厂村,石桥子街道西高堡村、平台子村、红旗村,日月岛街道小柳峪村,共计6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治理任务,达标行政村实现“六有”;
5.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日常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级年度财政预算;
6.完成3个行政村的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作实施
1.各办事处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推进领导小组,以办事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指导所辖行政村也对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2.各办事处按照《本溪市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溪市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分解表》、《本溪市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本溪市美丽乡村整治技术要求》实施建设和整治;
3.张其寨办事处在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重点完成达贝沟村市级试点和大翻身村区级试点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4.石桥子办事处、日月岛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重点完成沈丹高速公路沿线的上石村、下石村、平台村、边牛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5.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按照行政村的“六有”、办事处的“三有”,逐步达到“五美”的美丽乡村目标。
三、职责分工
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征地拆迁办、综合执法局、财政局、林业局、宣传中心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按照五美要求及整治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职责如下:
规划局:负责各办事处美丽乡村规划编制的联系、协调和审定工作,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处罚;协调国土局对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指导工作;
建设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督促、检查、协调、调度等工作;协调电业、建委、交通局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等工作;
环保局:负责农村区域环境污染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污水治理工作;
征地拆迁办:负责拆迁现场的整治,及时清理残垣断壁进行覆土掩盖;
综合执法局:对农村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排乱卸问题,配合各办事处进行清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对排向农村区域的各类垃圾进行执法;
林业局:负责农村区域绿化工作的指导,并在技术、苗木、养护管理、资金上给予支持;协调市农委、民政局、计生委、畜牧局、水务局对各办事处的指导和支持;
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省市及地方)筹集、发放和管理工作;
宣传中心: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编辑,对整治工作作专题报道、宣传。协调市文化局、体育局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
党群工作部:负责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会同人社局对基层组织建设进行指导;
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协调市档案局对村级档案管理的指导,负责协调城乡共建工作;
人社局:负责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和建设的指导;
房产局:负责各办事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的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的指导工作;
发改局:协调市发改委做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争取、申报和资金整合工作;
统计局:负责农村区域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建设的指导。
四、整治时限
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从2014年3月25日开始至2014年9月30日为集中建设、治理阶段。
五、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由副市级干部、管委会副主任于海任组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李乃涛、管委会副主任黄代东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建设、规划、财政、环保、综合执法、拆迁办、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公室、宣传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高新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履行高新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王宝成兼任。
六、考核奖惩
市政府已将高新区管委会纳入市政府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责任状考核。为完成责任状任务,推进高新区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高新区管委会将三个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度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局、办: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4年度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高新区2014年度美丽乡村
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部署,结合《本溪市2014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及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任务书》的要求,为实现高新区农村环境的进一步好转,使高新区农村区域达到美丽乡村标准,实现农村区域村容整洁环境优美、村貌悦目协调美、村强民富生活美、村风文明身心美、村稳民安和谐美的五美目标,以此推动高新区沈本新城的建设步伐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指标
1.完成区域美丽乡村专项规划编制;
2.完成张其寨街道达贝沟村、大翻身村、张其寨村;石桥子街道上石村、日月岛街道边牛村5个行政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开展建设的行政村达到“五美”要求;
3.完成张其寨街道的农村整治任务,达标街道实现“三有”;
4.完成张其寨街道达贝沟村、黄木厂村,石桥子街道西高堡村、平台子村、红旗村,日月岛街道小柳峪村,共计6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治理任务,达标行政村实现“六有”;
5.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日常经费列入街道办事处级年度财政预算;
6.完成3个行政村的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作实施
1.各办事处成立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推进领导小组,以办事处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机构,指导所辖行政村也对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2.各办事处按照《本溪市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本溪市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分解表》、《本溪市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本溪市美丽乡村整治技术要求》实施建设和整治;
3.张其寨办事处在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重点完成达贝沟村市级试点和大翻身村区级试点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4.石桥子办事处、日月岛办事处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中重点完成沈丹高速公路沿线的上石村、下石村、平台村、边牛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5.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按照行政村的“六有”、办事处的“三有”,逐步达到“五美”的美丽乡村目标。
三、职责分工
规划局、建设局、环保局、征地拆迁办、综合执法局、财政局、林业局、宣传中心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做好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按照五美要求及整治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职责如下:
规划局:负责各办事处美丽乡村规划编制的联系、协调和审定工作,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处罚;协调国土局对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指导工作;
建设局: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督促、检查、协调、调度等工作;协调电业、建委、交通局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等工作;
环保局:负责农村区域环境污染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污水治理工作;
征地拆迁办:负责拆迁现场的整治,及时清理残垣断壁进行覆土掩盖;
综合执法局:对农村区域乱搭乱建、乱堆乱占、乱排乱卸问题,配合各办事处进行清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对排向农村区域的各类垃圾进行执法;
林业局:负责农村区域绿化工作的指导,并在技术、苗木、养护管理、资金上给予支持;协调市农委、民政局、计生委、畜牧局、水务局对各办事处的指导和支持;
财政局:负责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省市及地方)筹集、发放和管理工作;
宣传中心: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影像资料的采集和编辑,对整治工作作专题报道、宣传。协调市文化局、体育局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指导;
党群工作部:负责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会同人社局对基层组织建设进行指导;
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督查;协调市档案局对村级档案管理的指导,负责协调城乡共建工作;
人社局:负责农村社会保障管理和建设的指导;
房产局:负责各办事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的指导检查工作,负责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的指导工作;
发改局:协调市发改委做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的争取、申报和资金整合工作;
统计局:负责农村区域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建设的指导。
四、整治时限
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从2014年3月25日开始至2014年9月30日为集中建设、治理阶段。
五、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美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由副市级干部、管委会副主任于海任组长,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李乃涛、管委会副主任黄代东任副组长,各办事处、建设、规划、财政、环保、综合执法、拆迁办、党群工作部、党政办公室、宣传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高新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履行高新区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建设局王宝成兼任。
六、考核奖惩
市政府已将高新区管委会纳入市政府美丽乡村暨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责任状考核。为完成责任状任务,推进高新区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高新区管委会将三个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纳入管委会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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