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子镇中心校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能和基本情况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按照章程确立办学宗旨、管理体制及各项重大原则,制定具体的管理规章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管理活动,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4.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5.学校在编制数72人,全部为事业编制。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2 人。在编实有公务用车0辆。
二、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4年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镇中心校决算总收入714.26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14年本溪市溪湖区石桥子镇中心校部门决算总支出714.2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为教育支出433.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0.35万元。
三、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4年本溪市溪湖区石桥镇中心校“三公”经费决算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四、2014年部门决算表格(见附件)
附件:
1.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支出决算表
3.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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