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检查公告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7〕3号)精神和省财政厅的工作部署,本溪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检查时间:2017年3月末至4月末
检查范围:本溪高新区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内容:主要是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包括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和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上述公示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财政部举报电话:010-12317
市财政局举报电话:(各检查组组长手机)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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