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办,驻区各中省直单位:
现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跨区域、跨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分级负责,加强宣教、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魏志辉、管委会主任卢伟任组长,党工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刘广桥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部分高新区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党工委工作部、党政办公室、督查和营商环境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公室、科技及医药服务局、公安分局、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综治信访局、财政金融局、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规划住房建设局、生态管理办公室、市卫健委高新区卫生事业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道,健康服务产业园(原张其寨街道)。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街道、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同依法开展各项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开展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管委会,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工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刘广桥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党政办公室赵洪涛、督查和营商环境办公室龙加旭、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边久军、市卫健委高新区卫管办张宝洪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任办公室成员。
四、职责分工
根据《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室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本委办发电〔2020〕1号)精神,对照市各成员单位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党工委工作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把握好宣传口径,引导媒体严谨、适时、适度报道,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公众宣传和普及;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实信息。
党政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信息(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等疫情报告,市卫健委高新区卫管办报告为准),及时向区领导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传达和督办区领导的批示及落实情况;负责有关行政立法和有关行政执法的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应对处置相关工作。
督查和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衔接配合市疫情防控督查工作。
经济发展局:做好区级非医疗救灾物资的应急储备工作,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保障条件;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负责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协助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做好相应涉外工作;组织旅游行业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公室:掌握武汉来高新区学生总体情况和动态信息,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海关部门、铁路部门、客运部门进行通报;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措施情况的监督指导,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实施各类学校预防控制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预登记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等工作,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武汉来高新区或有武汉旅行史的学生健康监测工作。
科技及医药服务局:负责对研发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协调驻区高校开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公安分局:密切注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动态和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造谣者,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和封锁措施等。
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把城乡社区疫情的防治工作做在前面,摸清城乡社区疫情,采取“拉网排查”,重点以城乡社区为单位,采取对重点人群登记、造册、隔离观察等措施,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人员的管理,控制输入病例发生;对参与处理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过程中被感染的工作人员,及时受理工伤认定和落实参保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等工作。
综治信访局: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工作。
财政金融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资金需求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并根据管委会领导同志指示精神,采取先安排支出或拨付资金,再按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对法定紧急采购事项,实行备案操作。
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进行监管,维护环境安全。
规划住房建设局:协助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巡查工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及时运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
生态管理办公室: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预报等工作,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通报人畜共患疾病的动物疫情情况;负责全区气象灾害防御和气象服务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专业气象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物进出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调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期间,按照职责组织快速隔离控制;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趋势、预警信息和及时通报等工作。
市卫健委高新区卫生事业管理办公室:制定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和技术方案;开展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组建市内疫情防治专家组;组建、培训疫情应急处置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实验室检测、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等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加大各类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药械广告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坚决禁止活禽销售,配合公安、林草、农业农村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载运、售卖野生动物等行为;加大各类涉及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处置时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监管。负责相关药械产品应急检验;参加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力量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的防控工作,协助医疗部门开展洗、消等行动。
五、工作机制
(一)协调联动机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及时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协调会议。协调会议可由各部门提出,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情况,会商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策略,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分工负责机制。各街道负责本街道内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街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有关单位负责本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信息沟通与形势研判机制。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展,及时了解疫情基本情况及各地区防控措施和防控工作情况,组织开展疫情形势研判,为共同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协同防范机制。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细化落实火车站、客运站点、高速公路口相关措施,严格对入区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检疫、查验、卫生处理。公安等部门及时做好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病例应急处置预案,协助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工作,落实发现疑似病例报告、内部疫情防范、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疫情监测、防治与诊疗机制。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确保做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六)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机制。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舆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大型工矿企业等地重点人群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
(七)督导检查与责任追究机制。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情况适时组成督导组,对本街道和本系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必要时,组建联合督导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重要部位的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实施重点督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问责惩处。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如涉及其它有关部门事宜,按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各街道、各部门可参照本工作方案,制定本区域内、本单位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方案,并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联 系 人:市卫健委高新区卫管办 张宝洪
联系电话:45851170 18941427843
邮 箱:bxgxqwsj@163.com
附件: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附件:
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魏志辉 党工委书记
卢 伟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刘广桥 党工委委员、政协工委主任
副 组 长:黄代东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果洪刚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关 勇 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陈建波 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武志海 党工委委员
赵 刚 副总工程师
成 员:孙福印 党工委工作部部长
赵洪涛 党政办公室主任
龙加旭 督查和营商环境办公室主任
邹灵浩 经济发展局局长
孙 东 市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办主任
潘李宁 科技及医药服务局局长
边久军 基层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局长
赵红娟 综治信访局局长
洪 威 财政金融局局长
刘春兰 环境保护与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 伟 规划住房建设局局长
张 敏 生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马晓壮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纪晓宏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宝洪 市卫健委高新区卫管办主任
马 丽 石桥子街道党工委书记
崔文英 石桥子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春伟 日月岛街道党工委书记
薛 伟 日月岛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翰 健康服务产业园(原张其寨街道)
党工委书记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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