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办,驻区各中省直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高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本溪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本溪市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本交发〔2019〕88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奋斗目标,建立“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为决胜小康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2019年12月底前,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路长制”,建立覆盖区、乡、村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出台制度办法,初步构建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协调有序、考核细致、奖惩有力的工作机制。到2020年底前,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建设推进顺畅、管理落实到位、养护全面加强、运营便捷高效”,农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二、组织体系
(一)组织架构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总路长、县域路长、乡域路长和村域路长四级管理体系。总路长由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县域路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县域副路长设2名,分别由规划住房建设局主要领导和交警大队主要领导等担任;乡域路长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乡域副路长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村域路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总路长任组长,县域路长任副组长,石桥子街道办事处、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张其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党工委工作部、交警大队、财政金融局、国土分局、生态管理办公室、规划住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二)职责分工
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责任分工制度。
1.总路长职责
总路长是辖区内“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村公路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负责组织研究确定“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组织研究制定农村公路重要政策制度,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农村公路资金筹措机制;组织健全完善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人员和机构运行经费全部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组织审定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重大问题,督导考核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2.县域路长职责
县域路长负责结合本地区农村公路工作,具体组织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营模式和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县域路长、乡域路长和村域路长职责分工;组织制定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部署开展本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有关问题,督导考核乡域路长履职情况。
3.乡域路长职责
乡域路长负责落实承担农村公路管理职能的街道办事处管理机构,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需要,配齐管理和养护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路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街道办事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调度工作进展情况;鼓励和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组织研究、协调、处理农村公路有关问题,督导考核村域路长履职情况。组织开展村屯段公路环境治理,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4.村域路长职责
村域路长负责组织建立农村公路议事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和上级路长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5.主要相关部门职责
规划住房建设局:组织开展农村公路维修改造,组织开展公路路面病害及路面水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化公路养护工作。
交警大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财政金融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
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国土分局:负责协调市自然资源局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
生态管理办公室:负责沿河公路河道整治,确保公路工程建设、养护用砂审批。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宜居乡村建设规划等有效衔接,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确保科学高效的利用各类规划资金。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结合周边地理环境,根据道路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技术标准与结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筹集,并纳入区级财政部门预算。高新区管委会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出台优惠政策,整合使用各类涉及农村道路建设资金,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协调、动员沿线百姓,有效解决拆迁占问题,做好路基改造工作。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完善质量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四好农村路”服务交通强国的各项建设任务。
(二)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1.完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认真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优化整合公路管理机构,明确街道办事处承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职能,建立建制村农村公路管理议事机制,确保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建立健全养护巡查、除雪防汛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大数据建设,鼓励利用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村公路管理。
2.加强路政执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路政执法队伍和公路养护队伍“管养结合”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及时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建立管委会主导、部门联动的农村公路治超机制,合理规划并加快在乡道、村道设立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有效打击和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3.加大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公路沿线绿化及沿途村镇美化建设,全面清理整域范一国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以及非公路标志,打造美丽乡村路。积极开展骑路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推进“退路进场、退路进厅”,保证公路通行安全。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要有效利用农村公路养护省转移支付资金,不足部分由管委会负责筹集,养护资金需纳入区级财政部门预算,养护质量不低于省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确保县道技术状况保持良好,乡村道技术状况逐年提升。加强对建成年限较长、桥型结构落后、施工工艺存在缺陷的老龄桥和低标准桥梁的跟踪监测,对农村公路危桥及时实施改造。加强对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补充完善村道安防工程项目库,有序推进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制定完善“巡查、上报、处理、反馈”的养护巡查制度,扎实开展养护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病害及时处治,积极组织春秋季节养护会战,及时做好防汛及除雪防滑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四)加强农村公路运营
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候车环境,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积极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并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乡(镇)延伸,探索推行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模式,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运营服务水平,确保辖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提升邮政运输和物流服务质量,加强快递企业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路长要适时组织工作调度、开展工作调研,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路长制落实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协调联动。
(二)严格检查考核
管委会将“路长制”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建立完善相关考核制度,总路长考核县域路长,县域路长考核乡域路长,乡域路长考核村域路长,一级考核一级,确保工作抓出实效。
(三)加强社会监督
加大对“路长制”管理的社会监督力度,各街道办事处要将区域内乡、村两级公路路线名称、行政等级、技术标准、路面类型、养护里程、管养单位、管养责任人等信息,以设立路长公示牌或在政府网站公示的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广泛宣传发动
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路长制”工作,突出先进人物和典型示例宣传,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附件:1.高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机构
2.路段信息表
附件1:
高新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总 路 长:管委会主任
县 域 路 长:管委会分管主任
县域 副路长:交警大队队长
规划住房建设局局长
乡 域 路 长: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乡域 副路长:各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
村 域 路 长:各村委会主任
成 员 单 位:石桥子街道办事处、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张其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党工委工作部、交警大队、财政金融局、国土分局、生态管理办公室、规划住房建设局
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住房建设局,负责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制度制定、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各项管理工作。
附件2:
![]() | ||
![]() |
![]() |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印发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