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归档工作的通知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9年度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机关各党(总)支部、各局办,区直属各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年度档案工作安排,为保证我区2019年度档案的归档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时间
2020年6月底前应对本单位2019年形成的文书、会计等档案完成归档,基建档案应于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归档,设备、照片、录音录像、电子、人事、实物等档案应做到随时收集随时归档,业务档案按照相关业务要求按时归档。
二、归档范围
各单位2019年形成的所有门类和载体档案应全部归档,主要包括文书、基建、设备、会计、业务、照片、录音录像、电子、人事、实物等档案。
三、归档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确保归档文件材料及时、齐全、准确、完整。移交的档案须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移交档案室保存。
(二)专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本部门、本系统归档工作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整理规范。各街道在做好本机关归档工作的同时要肩负起档案行政管理执能,指导帮助所属村、社区抓好归档工作,确保村、社区及时做好归档工作。
(三)文书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进行归档。有条件的单位对所形成的永久、30年档案进行全文扫描,为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做好准备;其它档案按照其整理规范进行归档。档案归档后要编制相应的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检索工具。
(四)进一步清理本单位已归档的档案情况,对2019年之前形成的仍未及时归档的,务必在本年度归档时全部整理归档。
(五)机关各部门归档后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各街道应于档案归档后及时将文件级目录数据向区档案室报送。
四、考核及检查验收
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档案工作已纳入绩效考核,考核分值2分。党政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计划于7月开始分期分批对各单位、各街道和所属村、社区档案归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检查通知另行下发。对不及时归档和归档不规范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联系人:马玉涵,电话:45858015。)
附件:高新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附件:
高新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档案工作实行月考核制度,分值1分,党政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以及平时掌握的具体情况,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具体目标考核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及时完成上级档案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2.领导重视,将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单位档案工作所需的基础设施配备和维护经费,档案日常管理工作经费,档案宣传、培训等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
3.明确1名副职以上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明确1-2名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4.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归档工作,归档资料收集要齐面、完整,达到党政办公室归档质量验收要求。财会凭证档案可延后1年移交。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完成档案移交工作。重大活动形成的档案在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完成移交工作。
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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