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
  • 无障碍版
  • 手机版
  • |
  • 微信官方微信
  • |
您的位置:首页 >药都资讯>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本溪高新区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的通知

  • |
  • |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4-11-03 17:34:3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根据本溪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市县乡村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要求,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通过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方式,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努力推动高新区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要求

按照“公开、高效、便民、廉洁”的要求,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为主要内容,建立完善高新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到2014年底,建成覆盖全区、层级清晰、功能互补、上下联动的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站),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通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形成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服务基层和群众工作的合力,方便群众办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加快高新区经济发展夯实基层基础。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原则。实施行政审批、便民服务,要严格执行、合法行使有关法律、法规所明确的权限和程序,做到既合法合规又符合群众意愿。

(二)便民原则。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做法,科学合理设计便民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三)公开原则。严格落实公开办理主体、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十公开”制度,通过设置查询系统、咨询电话、办事指南、公告栏、网站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

(四)整合利用原则。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人员力量、软硬件设施、资金等条件,搞好资源整合,防止铺张浪费、重复建设。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入驻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人员的监管

1.提升行政审批综合效能。要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和非许可项目,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高新区所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单位都要入驻本溪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二部,统一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监管,高新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协助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入驻服务中心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较少或季节性办理的部门,可在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季节性进驻。

2.建立长效考评机制。要严格服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的监管,高新区绩效考评办公室要加强对入驻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和人员的考核,并将考核评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推进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1.加强规范化建设。便民服务中心要达到统一的建设标准,即建立一个大厅,实现“两个进驻”,即办事人员进驻、服务项目进驻;做到“三个公开”,即政务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力求“五个统一”,即场所设施统一、窗口内容统一、办事制度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模式统一;完善“五项制度”,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并联审批制、投诉举报制。

2.整合基层站所力量。要进一步整合基层办事机构资源,将基层站所承担的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流动人口管理、户籍管理等与便民服务关系密切的办事项目,统一进驻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其他面向群众、企业和社会办理的服务事项有条件的也要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现项目、人员到位,统一承担便民服务工作,实现“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

3.规范运行管理。各街道办事处要坚持“体制健全、制度完善、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基本要求,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配,规范代办流程和办事项目,统一接办农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法律服务、劳动就业、社保、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新农合及涉农补贴等业务,集中规范管理,实现全程代办。

4.拓宽服务内涵。各街道办事处要健全代理服务工作机制,规范代办流程,做到上下业务对应、工作对接、沟通便捷、联系畅通。要增强便民利民服务理念,不断改善服务环境、丰富服务内容、优化办事流程。要积极推广全程代办服务、特别通道服务、预约错时办理服务、上门服务等特色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全面推进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

1.扩大服务项目。要针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事项,健全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因地制宜地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设置民政救助、劳动保障、计生服务、综治维稳、司法鉴定和信访接待等办事项目,并积极开展民事调解、咨询指南、致富发展等便民服务,不断健全服务功能,由初级的代办向深层次的代访、代诉拓展。

2.加强队伍建设。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村便民服务站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便民服务人员原则上是由村(居)委会人员、包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有条件的村(社区),可聘请专职人员。要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职”的要求,实行分类包干,提供综合代办服务。

3.整合各类资源。各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的保障,增加投入,积极引导各村(社区)将综治站、社区服务站、信访调解中心、文化活动室、基层站所办事点等各类资源纳入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统一管理;村(社区)可在便民利民的前提下,与邻近的村(社区)、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综合建设便民服务平台,内部分开设置,统筹安排办公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资金分配,通过资源资金共享,不断完善村(社区)级便民服务站的软硬件条件。

4.加强管理培训。要明确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时限要求及工作流程,使便民服务规范化、程序化;建立健全轮流值班、代理服务、办事公开、办事承诺、台账登记、风险防范、考核管理等基本制度,确保便民服务站规范有序运行。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策业务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便民服务站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高新区街道、村(社区)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强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破解当前社会上存在的“办事难”的重要抓手,也是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村级自治和服务功能的重要途径,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街道、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成立公共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力推进高新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立高新区公共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高新区分局(招投标管理局),负责该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民政残联办公室要发挥基层管理职能,加快便民服务场所建设;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综治、信访和农、林、水等部门要将本系统在基层的资金、场所和业务与便民服务资源进行整合设置,与街道一起,强力推动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汇报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情况。推进组要加强对全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督促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优秀便民服务中心(站)、优秀代办员评选活动,通过先进示范带动全区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纪工委监察局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对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群众投诉属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在力宣传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意义和作用,提高广大群众对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的认知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