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评报告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LZFCG-202310
项目名称: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评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最高限价:280,0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经过现场实际勘测,编制完成《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通过环保部门评审,并取得相应的批复文件。成果提交需提供《本溪高新区绿色原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版不低于5份,电子版包括(PDF格式和WORD格式各1份)。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日内提交成果。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企业(需提供网站截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明兴丽城VI楼税务所楼上三楼)
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企业(需提供网站截图)、项目负责人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材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明兴丽城VI楼税务所楼上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明兴丽城VI楼税务所楼上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药都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经济开发区商业城
联系人:于主任13942462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明兴丽城
联系方式: 024-81320155
邮箱地址: 2399048126@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111020102000011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骄
电 话:02481320155
注:磋商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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