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的通知
本高管委发〔2014〕12号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办,驻区各中省直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高新区2014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5月28日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办,驻区各中省直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高新区2014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5月28日
高新区2014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4年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辽宁省市县级年度防御洪水方案编制简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4年防洪度汛工作,要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河流、水库和城镇度汛安全,做到标准内洪水不决堤、不垮坝、城市重要设施和进区企业不被淹,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二、工作重点
全区防汛工作重点是,落实好各级各类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各河道、流域畅通无阻,各水库、尾矿坝(库)在设防标准内不垮坝,各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不被洪水侵袭,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建设安全。发生超标准洪水,要采取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全力抢险,竭尽全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防洪度汛基本要素
(一)主要河流的防洪度汛
1.河道基本概况
高新区内有北沙河及其9条支流。北沙河是太子河右岸最大的一条支流,在本溪市境内北沙河分为两支,一支由抚顺流入我区,由东向西流经大翻身村、张其寨村、花岭村、边牛村和松木堡村;另一支发源于火连寨镇转弯子北大山、由南向北流经高程村、响山子村、上石村、下石村、平台子村,于边牛村汇集张其寨方向来的另一支河流后,转向西北经柳峪、歪头山、松木堡进入沈阳境内。在本溪境内河道全长33.1公里,其中石桥子支流河长15.4公里,张其寨支流河长9.8公里,歪头山段河长7.9公里。
北沙河基本情况表
石桥子段 | 张其寨段 | 歪头山段 | 全河长 | |
河长 | 15.4km | 9.8km | 7.9km | 33.1km |
集雨面积 | 86.68km2 | 95.9km2 | 41.43km2 | 224km2 |
(1)北沙河:高新区境内的主要河流,全长33.1公里,汛期有堤段保证流量为:石桥子河段666立方米/秒,张其寨河段557立方米/秒,歪头山河段1290立方米/秒。
(2)西高堡河:北沙河较大支流,河道230立方米/秒。
(3)红旗沟河:北沙河支流,河道85立方米/秒。
(4)下达贝支流:北沙河较大支流,河道240立方米/秒。
河道管理部门要加大上述河道干流、支流的疏通,确保不出现毁堤淹地,不给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对重点河段的险工险段加大监护和疏通,确保有堤段不决堤、不垮坝,无堤段不死人。
(5)办事处内其他支流的清淤清障工作: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河道清淤清障工作,认真组织河道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对其进行疏通、清理,确保汛期能顺利排除积水,大雨过后居民、厂矿不被积水淹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同时,在河道达到或超过标准时,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要根据制定的逃险路线及地点,迅速组织沿河危险区域的居民群众,向两侧安全高处撤离。
3.防御措施
(1)标准内洪水防御
a.搞好堤防检查和维护。河道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的河流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于违章占河、滥采乱挖、人为挤占河道的,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主汛期来临前,要彻底进行治理和整顿;对于新建工程、穿堤工程和险工险段要重点加强防守,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并制定抢险措施和群众逃险方案,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b.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对今年已列入计划的省、市三项重点工程项目,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主汛期前竣工,发挥工程效益;对于一些跨年度施工的项目,主汛期到来前要达到一定的防洪能力,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施工方案和度汛措施;已列入维修计划的水毁工程,要抓紧组织施工,在主汛期前完成施工任务,恢复防洪能力;已形成土堤和采取生物措施的堤防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堤身安全稳定。
c.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河道管理部门要在汛前对辖区内的河道设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情况,对挤占河道影响行洪的采砂厂、选矿厂、临时建筑物、废弃矿渣、机械设备等,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拿出清障方案,由防汛指挥部下达清障令,责令设障单位或个人限期进行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河流沿岸以及所有在河道内施工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主汛前一定要将人员和机械全部撤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城区山洪沟和城区排水设施的清掏疏通工作,城市建设部门负责;正在治理改造的山洪沟,其度汛工作由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负责;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及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低洼易涝地区的应急排涝工作。
上述河道及山洪沟的清淤清障工作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部结束,确保泄洪畅通。
(2)超标准洪水防御
当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确保重点堤段的安全。同时按照所辖区域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堤段和重要地区的防守,以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情况时,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启动《防洪预案》和《逃险方案》,迅速组织群众转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塘坝、尾矿坝防洪任务及措施
高新区境内有塘坝2座,尾矿库(坝)3座。塘坝和尾矿库(坝)是防汛度汛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旦失事,容易出现群死、群伤事故,财产损失巨大,政治影响恶劣。因此,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塘坝、尾矿库(坝)防汛度汛安全工作。
1.松木堡塘坝:集雨面积1.3平方公里,总库容25.5万立方米,已完成除险加固工程。防洪限制水位48.7米。2013年8月,正式降为塘坝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和盛京医院负责,做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水库正常运行,7月10日后,进入主汛期要腾空库容,保持空库运行。
2.平台子塘坝:集雨面积1平方公里,总库容8.27万立方米。该库2008年完成除险加固,现已落闸蓄水。2011年由省市水务部门决定降为塘坝级别管理,但其水库基本特性未变,塘坝管理权限主要由石桥子街道办事处和卡尔贝可公司负责,该坝的地理位置和塘坝安全现状,仍是防汛的重点。7月10日后,防汛限制水位为320.5米,主汛期要腾空库容,保持空库运行。
3.铁矿尾矿库(坝)
安监分局要密切注视3座尾矿库(坝)在汛期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避免出现危险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国家小(Ⅱ)型水库以下的库坝,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防汛度汛工作。要与塘坝承包方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防汛度汛责任。各塘坝、尾矿库(坝)责任单位要组建相应的防汛机构和抢险队伍,制定抢险措施,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要服从防汛部门的监督和指挥。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2座塘坝、3座尾矿坝的实际情况提出要求,标准内洪水,确保塘坝安全,塘坝内不允许出现较大责任事故;遇有超标准洪水,要调剂一切人力、物力,全力抢险,及时转移下游群众,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按小(Ⅱ)型水库的度汛措施分级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村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汛期水库、尾矿库(坝)不出现危险,下游居民群众无事故发生。
(三)城市防洪
由于高新区城区正在开发建设阶段,汛期既要防外洪,又要排内水,防洪任务重大。因此,对防汛总的要求是:全区都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各项物资及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城市建设(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要在汛前抓紧对城区河道和排水设施进行清掏,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洪应急预案。除了要确保标准内洪水安全度汛外,还要考虑超标准洪水的对策,做好排涝、抢险、逃险等各项准备,尤其要做好思想、组织、措施、物资的落实工作,确保城区度汛安全。
(四)山洪灾害防御
高新区虽不是重点山地灾害易发区,但是矿山开采排渣场附近和山谷沟壑坐落着部分企业和居民,尤其是农村居住的孤屯散户较多,直接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于山地灾害的预防,国土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勘察和预防工作,对隐患易发地区的危房险户要落实监护负责人,制订《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建立预警预报系统,主汛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遇有险情,及时发布警报,立即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国土部门要认真检查矿产开采后形成的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山地灾害做出预警预报,提醒广大居民做好预防。
城区的山洪泥石流和内涝的防治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逐项予以落实;工矿企业也要对防御山洪泥石流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制定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四、重点部位防洪任务
发改分局:负责防汛抗旱重点工程建设、重大事项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分局:除负责上述城区防洪工作外,还应负责协调交通部门组织调运车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城区市政公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提出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房产分局:负责城区危房及易涝区内的危楼和危房逐一进行排查和登记认定工作,汛期要安排专人进行防守,及时组织转移危房户,重点险户应提前妥善安置。确保汛期不因房屋倒塌发生一起伤亡事故。
国土分局:负责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测防治工作,负责启动《高新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山洪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等防治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防洪安全工作,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灾预案,正确选择撤离路线、避险地点,绘制逃险线路图。
安监分局:负责全区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对尾矿库(坝)生产企业加大检查和监控。
经信分局:负责驻区各类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全区所属工业企业洪涝灾情信息;及企业自身防洪、抢险、排涝、自救正常生产工作;监督、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度汛责任制及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河道管理部门:负责全区河道防汛抗旱工程行业管理,抓好重点防汛度汛工程建设和防汛工程检查指导。组织、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督促地方政府完成水毁水利工程修复,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负责防洪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
财政分局:负责落实防汛、抗旱、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公安分局:负责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防洪、抗旱工程及设施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在紧急防汛期间组织抢险应急分队,协助防汛部门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及洪水淹没区的群众,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医疗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护队,承担抢险医疗救护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及灾民的医疗救护工作,灾后做好疾病防治及防疫工作。
宣传中心:要做好防汛抗旱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教育部门:负责本系统内防洪保安工作,组织、指导大、中、小学校防洪知识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要组织人员对各校校舍进行检查,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在校师生的安全。
民政残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及时组织、收集、核查并上报灾情,安排紧急转移灾民的生活,接收捐赠并发放救灾款物。
林业分局:负责全区林业防汛抗旱安保工作。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汛抗旱灾情信息,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灾后林业的救护及生产恢复。
农业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及生产恢复;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供电分公司:负责排涝、抗旱用电的供给,抗灾期间做好全区的安全供电,及时解决抗灾的电力需要和抢修管理范围内损坏的供电电力设施。
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负责本系统通信工程的防洪安全和水毁通信设施的尽快修复,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畅通的通信网络。
驻区部队: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应协助地方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和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等各项救援工作,汛情紧急时负有执行重大防洪任务的使命。
农资供应部门:负责农业生产资料和抢险救灾物资的组织、储备及供应。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及抗旱的需要,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及抗旱任务。
防汛度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防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防洪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2014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基地建设稳定、有序、快速发展,工作中要做到:
(一)防洪工程的检查和处理措施
汛前,区街两级防汛指挥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洪工程检查。一是工程隐患排查,对河道、水库、拦河闸坝、排水泵站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测试,查找影响度汛安全的各种隐患;二是检查防洪度汛工程完成情况和在建工程的度汛措施。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划分事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工程项目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抢险责任人,限期处理并进行备案。
(二)组织保障措施
在汛前,区街两级防汛部门都要针对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和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防汛指挥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重点区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防汛组织、值班职责、巡查制度和抢险队伍应急反应能力等内容。
(三)物资保障措施
防汛物资实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使用、分级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区级防汛物资由区防汛办负责储备,不足部分将按省、市有关规定指定代储单位具体落实;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防洪工程要求,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防汛物资,并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到位;有防汛任务的工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备足备齐所需的各类防汛物资;重点部位的防汛物资汛前要及时储运到位,保证抢险急需。
(四)防汛抢险技术措施
驻区部队、公安分局抢险队和卫生局组织的医疗救护 (防疫)队伍,是全区防洪抢险救助工作的主力军。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队伍的性质,制定防洪抢险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手段,加强对抢险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举行必要的实战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五)安全转移措施
在转移受威胁地区的人员过程中,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转移方案,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的原则进行,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转移警戒区人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转移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六)通讯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通信资源,组建防汛通信网,保证关键时期手机24小时畅通。移动和通信部门要优先保障防汛通信网络的畅通,确保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能够及时、安全、准确地传递。
(七)后勤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全力加强防汛的后勤保障工作,在交通运输、灾民安置、防疫救灾、治安保安等方面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抢险工作有序进行。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做好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有防汛任务的工矿、药业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自的防汛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防御洪水度汛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八)抓好防汛指挥中心建设,搞好监测预报,科学指挥调度
主汛期要对重点部位、水库等险工、险段、险户实行专人负责监护、监测,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研究制定应急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及报告制度,如出现紧急情况,要层层报告,防指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指挥部要立即果断做出决策、科学指挥调度,全力完成好全区2014年防洪度汛工作的艰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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