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高党政办发〔2014〕6号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办,驻区各中省直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高新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做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为完善沈本新城城市功能、提升药都城乡综合环境形象,把环境治理当做常态工作来抓,贯穿于全年工作管理当中,结合高新区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和2014年高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城乡环境治理成果,推进药都城乡环境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发动全社会共创卫生城市和创建美丽乡村活动,让城市环境面貌有新提升,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高新区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
以清洁月活动为今年城乡环境整治的开端,认真贯彻落实管委会在高新区城乡组织开展以“创国卫、爱家乡、建药都”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活动内容按照2014年清洁月活动方案实施。
责任单位:高新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继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1.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重点项目建设,2014年启动高新区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33项,总投资17.8亿元。重点分布在日月岛地区、石桥子西高堡工业区以及高铁车站周边等地区,其中道路及管网工程18项(新建10项,续建8项),电力工程6项,供暖工程2项,绿化及广场1项,水系治理5项,其他1项。重点实施高铁车站周边路网及广场建设、沙河西路、张仲景大街、日月岛二次变、大柳峪河道、北沙河整治等工程,快速增强产业和城市的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
2.环卫设施建设。新建1座中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点、垃圾桶达到封闭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实行道路湿式清扫作业,扩大覆盖面。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公共事业公司。
3.园林绿化提升工程。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栽植树木4.6万株,新建改造绿地8千平方米,建设1.5公里景观河堤风光带、绿化带,打造沿岸精品园林。绿化、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治理裸露地面,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抓好小区绿化试点。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林业分局、房产分局。
4.城乡结合部改造。推进上石、下石、边牛村等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健全保洁队伍,配齐车辆工具,卫生保洁常态化;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整治乱搭建,清理乱堆放,硬化平整村内道路,配齐环卫设施;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清理违规饲养禽畜;市场、环保、“六小”行业管理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建设分局、房产分局。
(三)继续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整治城市“五乱”。以治理乱占道、乱摆卖、乱堆放、乱搭建、乱悬挂等“五乱”为重点,强化综合管理,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露天烧烤、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停乱放、马路工厂、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加强对报刊亭、修鞋点的日常管理。主干路要全部达标,次干路要严格管控,街巷路要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分局、公安分局、公共事业公司。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一店一匾,示范引导,全面推进主次干路两侧牌匾改造升级。清理整治不规范牌匾广告,规范公共标识,加强公交站亭、电话亭、交通标志、路标路牌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2014年7月底前完成主干路广告牌匾整治,12月底前完成次干路广告牌匾整治。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综合执法局。
3.整治建筑工地。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围挡,口部硬化,设置冲洗设施,严防带泥上路,车辆密闭运输。场内主要道路硬化,物料堆放整齐,暴露渣土覆盖,及时清运垃圾。办公室、宿舍、食堂、水洗厕所、淋浴间、密闭式垃圾站及盥洗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四害”防治规范,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分局。
4.强化市容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等违章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实现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整治占道经营,规范流动售货车、街边车,制止沿街叫卖、噪声扰民,规范沿街商业网点经营行为。以商业区、各类市场及其周边为重点,严加管控,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保证秩序井然,道路交通顺畅,环境卫生良好。以学校周边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和流动商贩,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建设分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
(四)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打造亮丽购物环境。
1.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并巩固2013年露天市场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提高,规范管理。落实《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实施退路进厅,取缔厅室市场周边的无证经营。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
责任单位:统计分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市场开办单位。
2.露天市场规范管理。属地管理为主,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开办单位具体负责,加强对露天市场、早市、夜市、过渡性市场的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设置市场标志牌,合理布局,划行归市,严禁乱搭乱建、出槽经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强保洁。强化食品安全,落实日常监管。开展卫生市场评比活动,定期公布评比结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开辟季节性农民菜市场,并划定区域、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工商分局、综合执法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开办单位。
(五)继续推进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综合整治居住区环境。整治居住区违法建筑。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对居住区乱搭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计划,从2014年起3年内拆除全部乱建。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整治乱搭建、乱堆放、乱扯挂、乱涂画、乱开荒、乱饲养,加强精品小区、示范小区建设。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房产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2.实施旧住宅区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与居民区环境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府南、温馨等5个住宅小区,改造修建小区人行甬路、车行路3千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提升环境整治效果。绿化补植乔灌木1万棵(墩),安装维修楼道感应灯。将弃管小区全部纳入自助式物业管理,明显改善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房产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物业单位。
3.实施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落实《本溪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小和利用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经营的站点一律予以撤点。实行总量控制,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取缔;停止新设站点审批。全区废品站点要数量事宜、证照齐全、封闭存储、分类存放、环境整洁、统一牌匾标识。
责任单位:统计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六)继续推进“六小”行业整治,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疏堵结合、长效管理要求,落实《本溪市“六小”行业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标准》要求,以卫生达标为重点,加强对小餐饮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厅、小网吧的日常监管,落实管理措施,解决证照不齐、卫生设施不全、环境脏乱等问题,取缔无证照经营,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确保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六小”行业单位达标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工作日程,按照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分工、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加大建设治理投入,强化资金保障。要建立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夯实工作基础,同时采取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抓住源头,综合整治,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监督,强化考核。
管委会加强检查指导,定期调度,强化督导考核,及时通报情况。并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该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表扬先进,批评落后,督促整改提高。要创新活动载体。同时,要发挥人民群众主力军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机关各局、办,驻区各中省直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高新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本溪高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高新区2014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做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工作部署,为完善沈本新城城市功能、提升药都城乡综合环境形象,把环境治理当做常态工作来抓,贯穿于全年工作管理当中,结合高新区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和2014年高新区创建国家卫生城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巩固城乡环境治理成果,推进药都城乡环境建设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发动全社会共创卫生城市和创建美丽乡村活动,让城市环境面貌有新提升,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高新区第二十六个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
以清洁月活动为今年城乡环境整治的开端,认真贯彻落实管委会在高新区城乡组织开展以“创国卫、爱家乡、建药都”为主题的爱国卫生清洁月活动,活动内容按照2014年清洁月活动方案实施。
责任单位:高新区爱卫会成员单位。
(二)继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1.基础设施建设。结合重点项目建设,2014年启动高新区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33项,总投资17.8亿元。重点分布在日月岛地区、石桥子西高堡工业区以及高铁车站周边等地区,其中道路及管网工程18项(新建10项,续建8项),电力工程6项,供暖工程2项,绿化及广场1项,水系治理5项,其他1项。重点实施高铁车站周边路网及广场建设、沙河西路、张仲景大街、日月岛二次变、大柳峪河道、北沙河整治等工程,快速增强产业和城市的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
2.环卫设施建设。新建1座中型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点、垃圾桶达到封闭化,垃圾运输密闭化。实行道路湿式清扫作业,扩大覆盖面。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公共事业公司。
3.园林绿化提升工程。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栽植树木4.6万株,新建改造绿地8千平方米,建设1.5公里景观河堤风光带、绿化带,打造沿岸精品园林。绿化、亮化相结合,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治理裸露地面,拆违建绿、见缝插绿,抓好小区绿化试点。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林业分局、房产分局。
4.城乡结合部改造。推进上石、下石、边牛村等城乡结合部地区改造。健全保洁队伍,配齐车辆工具,卫生保洁常态化;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整治乱搭建,清理乱堆放,硬化平整村内道路,配齐环卫设施;落实病媒生物防治,清理违规饲养禽畜;市场、环保、“六小”行业管理达到规定要求。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建设分局、房产分局。
(三)继续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整治城市“五乱”。以治理乱占道、乱摆卖、乱堆放、乱搭建、乱悬挂等“五乱”为重点,强化综合管理,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露天烧烤、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停乱放、马路工厂、马路市场等违章行为,加强对报刊亭、修鞋点的日常管理。主干路要全部达标,次干路要严格管控,街巷路要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分局、公安分局、公共事业公司。
2.整治广告牌匾。规范设置,一店一匾,示范引导,全面推进主次干路两侧牌匾改造升级。清理整治不规范牌匾广告,规范公共标识,加强公交站亭、电话亭、交通标志、路标路牌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2014年7月底前完成主干路广告牌匾整治,12月底前完成次干路广告牌匾整治。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综合执法局。
3.整治建筑工地。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围挡,口部硬化,设置冲洗设施,严防带泥上路,车辆密闭运输。场内主要道路硬化,物料堆放整齐,暴露渣土覆盖,及时清运垃圾。办公室、宿舍、食堂、水洗厕所、淋浴间、密闭式垃圾站及盥洗设施符合卫生要求,“四害”防治规范,环境整洁。
责任单位:建设分局、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分局。
4.强化市容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加强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倒垃圾、破坏门前绿化等违章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实现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整治占道经营,规范流动售货车、街边车,制止沿街叫卖、噪声扰民,规范沿街商业网点经营行为。以商业区、各类市场及其周边为重点,严加管控,加强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保证秩序井然,道路交通顺畅,环境卫生良好。以学校周边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摆卖和流动商贩,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建设分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
(四)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打造亮丽购物环境。
1.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加大农贸市场建设力度,并巩固2013年露天市场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提高,规范管理。落实《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实施退路进厅,取缔厅室市场周边的无证经营。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
责任单位:统计分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分局、市场开办单位。
2.露天市场规范管理。属地管理为主,各街道办事处牵头,开办单位具体负责,加强对露天市场、早市、夜市、过渡性市场的规范管理。划定经营区域,设置市场标志牌,合理布局,划行归市,严禁乱搭乱建、出槽经营。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卫生设施,加强保洁。强化食品安全,落实日常监管。开展卫生市场评比活动,定期公布评比结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开辟季节性农民菜市场,并划定区域、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工商分局、综合执法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开办单位。
(五)继续推进居民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1.综合整治居住区环境。整治居住区违法建筑。各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对居住区乱搭建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整治计划,从2014年起3年内拆除全部乱建。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整治乱搭建、乱堆放、乱扯挂、乱涂画、乱开荒、乱饲养,加强精品小区、示范小区建设。
责任单位:各办事处、房产分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2.实施旧住宅区改造工程。“暖房子工程”与居民区环境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府南、温馨等5个住宅小区,改造修建小区人行甬路、车行路3千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提升环境整治效果。绿化补植乔灌木1万棵(墩),安装维修楼道感应灯。将弃管小区全部纳入自助式物业管理,明显改善居住环境。
责任单位:房产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产权单位、物业单位。
3.实施废品收购站点专项整治。落实《本溪市再生资源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小和利用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经营的站点一律予以撤点。实行总量控制,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取缔;停止新设站点审批。全区废品站点要数量事宜、证照齐全、封闭存储、分类存放、环境整洁、统一牌匾标识。
责任单位:统计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公安分局。
(六)继续推进“六小”行业整治,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疏堵结合、长效管理要求,落实《本溪市“六小”行业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标准》要求,以卫生达标为重点,加强对小餐饮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厅、小网吧的日常监管,落实管理措施,解决证照不齐、卫生设施不全、环境脏乱等问题,取缔无证照经营,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确保食品安全、公共场所符合卫生要求,“六小”行业单位达标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纳入工作日程,按照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分工、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加大建设治理投入,强化资金保障。要建立长效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夯实工作基础,同时采取治标与治本、管理与整治相结合的办法,抓住源头,综合整治,提高管理水平,有效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监督,强化考核。
管委会加强检查指导,定期调度,强化督导考核,及时通报情况。并将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该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强舆论引导,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表扬先进,批评落后,督促整改提高。要创新活动载体。同时,要发挥人民群众主力军作用,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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