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本高工委发〔2015〕3号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
现将《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
2015年1月27日
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内容和时间
范围: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含档案封存、挂职锻炼)。
内容: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高新区中心工作,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时间:从2015年1月初开始到2015年2月底结束。
二、考核方法步骤
年度考核按照领导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坚持考德为先、考绩为主的原则,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在实施考核工作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
1.动员部署。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安排意见。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参考个人总结和述职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结果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高新区局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考核结果要向被考核人员反馈。并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三、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核定
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本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市管干部、工勤人员)总数的15%。在上一年度省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被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工作部门,以及在本年度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等表彰,经市人社局核定,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8%。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任用及实施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由机关党委(党组)研究下达公务员奖励决定,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奖金1500元)。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相关事宜
(一)关于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公务员的考核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
2.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当年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所在单位根据其接收安置后的表现情况,并结合转业前有关鉴定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4.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窗口人员,其年度考核由审批中心统一考核,并确定等次,由所在原单位签章并兑现年度奖金。
(二)关于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是否解除处分的依据。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3.受党纪处分的人员,按照1998年中央纪委、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到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三)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六、考核备案
考核备案时,高新区管委会部门(单位)由高新区人社局统一汇总,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填写“三表一册一决定”,即确定优秀等次人员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2014年度考核结果汇总统计表》、《年度公务员考核人员名册》、《单位年度考核表彰决定》和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高新区人社局备案。上述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备案。
上述表格请登录邮箱gxqndkh@163.com下载(密码5858053)。要求备案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七、有关要求
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认真考核,坚持标准,强化考核工作在公务员队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要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由主要领导负责,实行主管领导考核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考核工作人员的方式,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1.考核工作实施前,各部门(单位)要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核定优秀等次人数,核定时以本部门(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领导成员(市管干部)和工勤人员以及未参加考核人员均不得列入基数。
2.调整优秀人员的比例分布,原则上中层领导干部与一般工作人员要各占一定的比例,不能搞“一边倒”。
3.考核备案工作于2月底前结束,之后不再办理考核备案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的单位,不予办理公务员职务晋升审核备案手续,不兑现本年度考核奖金并予以通报。
4.考核备案时,各部门要将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考核手册》一并报送,经审核《考核手册》记录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表应存入个人档案。
6.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规定,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各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附件:1. 年度考核奖励结果审核备案表
2. 年度考核奖励结果汇总统计表
3. 年度公务员(参公)年度考核奖励名册
4.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 公务员(参公人员)奖励审批表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关于印发《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部:
现将《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本溪高新区工委
2015年1月27日
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为做好2014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高新区2014年度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范围、内容和时间
范围: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含档案封存、挂职锻炼)。
内容: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高新区中心工作,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时间:从2015年1月初开始到2015年2月底结束。
二、考核方法步骤
年度考核按照领导考核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坚持考德为先、考绩为主的原则,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在实施考核工作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
1.动员部署。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结合本部门实际,提出具体安排意见。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参考个人总结和述职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5.考核结果公示。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要在高新区局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6.考核结果要向被考核人员反馈。并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三、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核定
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为本部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不含市管干部、工勤人员)总数的15%。在上一年度省政府绩效考评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被市政府通报表彰的工作部门,以及在本年度受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等表彰,经市人社局核定,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8%。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任用及实施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由机关党委(党组)研究下达公务员奖励决定,填写《公务员奖励审批表》。被确定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奖金800元);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奖金1500元)。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五、相关事宜
(一)关于工作岗位发生变化公务员的考核
1.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
2.调任或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当年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所在单位根据其接收安置后的表现情况,并结合转业前有关鉴定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4.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窗口人员,其年度考核由审批中心统一考核,并确定等次,由所在原单位签章并兑现年度奖金。
(二)关于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
1.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是否解除处分的依据。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3.受党纪处分的人员,按照1998年中央纪委、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受党纪处分同时又受到行政处分的,按受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三)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进行考核
六、考核备案
考核备案时,高新区管委会部门(单位)由高新区人社局统一汇总,各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填写“三表一册一决定”,即确定优秀等次人员的《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2014年度考核结果汇总统计表》、《年度公务员考核人员名册》、《单位年度考核表彰决定》和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高新区人社局备案。上述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备案。
上述表格请登录邮箱gxqndkh@163.com下载(密码5858053)。要求备案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七、有关要求
做好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认真考核,坚持标准,强化考核工作在公务员队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考核工作要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由主要领导负责,实行主管领导考核部门领导,部门领导考核工作人员的方式,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考核工作有序开展。
1.考核工作实施前,各部门(单位)要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核定优秀等次人数,核定时以本部门(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为基数,领导成员(市管干部)和工勤人员以及未参加考核人员均不得列入基数。
2.调整优秀人员的比例分布,原则上中层领导干部与一般工作人员要各占一定的比例,不能搞“一边倒”。
3.考核备案工作于2月底前结束,之后不再办理考核备案手续。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的单位,不予办理公务员职务晋升审核备案手续,不兑现本年度考核奖金并予以通报。
4.考核备案时,各部门要将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的《考核手册》一并报送,经审核《考核手册》记录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表应存入个人档案。
6.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规定,公务员奖励所需经费,应当列入各部门预算,予以保障。
附件:1. 年度考核奖励结果审核备案表
2. 年度考核奖励结果汇总统计表
3. 年度公务员(参公)年度考核奖励名册
4.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 公务员(参公人员)奖励审批表
附件1:
年度考核奖励结果审核备案表
年度考核奖励结果审核备案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 |||||||||||
单位规格 | 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市管干部人数 | 应参加考核人数 |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 ||||||
优秀人数 |
称职 人数 |
基本称职人数 | 不称职人数 | 不定等次人数 | 三等功人数 |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注: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
附件2:
年度考核奖励结果汇总统计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
项目 | 编制数 | 市管干部人数 | 应参加考核人数 | 实际参加考核人数 | 未参加考核人数 | 考核结果 | 连续三年优秀记三等功人数 | |||||||||||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不定等次 | ||||||||||||||
人数 | 占实际考核人数比例(%) | 人数 | 占实际考核人数比例(%) | 人数 | 占实际考核人数比例(%) | 人数 | 占实际考核人数比例(%) | 人数 | 占实际考核人数比例(%) |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机关各职务层次人员情况 | 合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正县级 | —— | |||||||||||||||||
正处级(副县级) | —— | |||||||||||||||||
副处级 | —— | |||||||||||||||||
正科级 | —— | |||||||||||||||||
副科级 | —— | |||||||||||||||||
科员 | —— | |||||||||||||||||
见习期及其他 | —— | |||||||||||||||||
参照管理单位各职务层次人员情况 | 合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正县级 | —— | |||||||||||||||||
正处级(副县级) | —— | |||||||||||||||||
副处级 | —— | |||||||||||||||||
正科级 | —— | |||||||||||||||||
副科级 | —— | |||||||||||||||||
科员 | —— | |||||||||||||||||
见习期及其他 | —— | |||||||||||||||||
说明:此表由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处。 |
附件3:
年度公务员(参公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
姓 名 | 部门及职务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考核结果 | 是否连续3年优秀记三等功 | ||||
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不定等次 | |||||
附件4: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
政 治 面 貌 |
任现职时 间 | |||||
单 位及 职 务 | ||||||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
||||||
个 人 总 结 | ||||||
个 人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管领导 评语和考 核 等 次 建 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机关负责 人或考核 委 员 会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未确定等 次或不参 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
政 治 面 貌 |
任现职时 间 | ||||
单 位 及 职 务 |
|||||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
|||||
个 人 总 结 | |||||
个 人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
主要领导 评语和考 核 等 次 建 议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机关负责 人或考核 委 员 会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本 人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未确定等 次或不参 加 考 核 情况说明 |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
公务员奖励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彩色 照片) |
|||||||
民 族 | 籍贯 | 出 生 地 | ||||||||
身 份 证 号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
政 治 面 貌 |
学历 | 学 位 |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
拟 授 奖 励 |
||||||||||
奖 惩 情 况 |
||||||||||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申 报 机 关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 核 机 关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近期2寸正面 半身免冠彩色 照片) |
||||
民 族 | 籍贯 | 出 生 地 | |||||
身 份 证 号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
政 治 面 貌 |
学历 | 学 位 | |||||
工 作 单 位 |
职 务 | ||||||
拟 授 奖 励 |
|||||||
奖 惩 情 况 |
|||||||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申 报 机 关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 核 机 关 (部 门)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审 批 机 关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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