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财政局本溪高新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报告
一、总体工作情况(一)单位组织机构建设。
高新区财政局下设七个部:预算国库部、财政综合业务部、专项资金管理部、结算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投资审核中心、融资部。
1.预算国库部:负责全区财政资金调度;汇总区本级部门决算,编制财政总决算;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研究财政体制改革和调整,拟定预算管理制度;分析报告全区及区本级决算执行情况;拟定区级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编制区级部门预算,并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负责对镇经济发展、财政收支、财源建设的调研工作;监管和绩效考评支农、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及重要救灾防灾等财政专项资金;
2.财政综合业务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科教文财务制度,组织拟定事业单位财政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及公共财产管理制度;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国有资产、行政事业经费和财政专项资金;拟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和系统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国有资产情况;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财务制度和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拟定企业的行业性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指导企业财务工作,办理有关事宜;监管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等;组织实施国家有关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拟定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开支标准;参与编制并组织执行社会保障预算;监管区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监管有关部门和系统的行政事业经费、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负责统一编制城建预算内外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经常性支出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建设性支出预算;负责审核城建项目,审核并批复竣工决算;对所属管户单位进行日常财务监督管理;拟定财政财务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建立公共资源统计报告制度;汇总、分析反馈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主要财务情况和年度汇总会计报表。
3.专项资金管理部:负责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批复;负责组织协调中小企业技改项目资金的协调担保工作,指导企业财务工作,办理有关事宜;监管有关财政担保资金的运行和管理,汇总分析中小企业有关企业单位的主要财务情况和资产经营情况等。
4.结算中心:负责依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法规制度,做好纳入开发区财政结算中心管理的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和报告各单位各种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增减变动结果;保证各单位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向各单位按期编报各类报表,提供会计决算相关资料;协助各单位做好各类资金的使用分配,依法监督各类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开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核算、发放;负责按有关规定计算和按期缴纳个人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管理全地区会计事务工作,宣传并贯彻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本区财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考试、发放、年检等协调工作;负责本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负责组织开发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及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参与制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配置标准;依据开发区管委会下达的采购任务书和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监督政府采购合同执行,受理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备案,制定政府采购的委托程序、委托书格式。依据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始资料,整理、装订、立卷,形成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搜集、整理、审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数据库、供应商信息库和专家信息库;审批、确定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的管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的核定工作。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政府采购范围、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考核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6.投资审核中心:负责高新区自有资金投入的工程类招投标、工程拦标价的设定和审核、工程预(结)算审核;负责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跟踪监控,组织审查财政性资金的预(结)算。
7.融资部:负责协调资金按期偿还到期债务;负责监督执行全区政府债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全区政府债务进行监控与核算;负责按期上报上级财政债务报表;负责对全区政府债务进行严格预算管理、限额管理。
人员情况。财政局实有在职职工21人。
领导班子情况。财政局领导班子现有成员3人。具体分工为:
洪 威 局长、党支部书记
分管预算国库部、财政综合业务部、专项资金管理部、结算中心。
毛可为 副局长、党支部副书记
分管政府采购中心、投资审核中心。
吕海棠 副局长
分管融资部。
(二)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及《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掌握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代表政府实现财政职能。
2.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我区财政、税收计划。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区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组织财政收支,管理财政专户和有关政府性基金。
3.负责国库资金拨付、核算、记帐工作,定期编报国库收支报表及分析。
4.依据全区财政预算安排,会同区国税、地税部门拟定税收收入计划;协调全区财源建设工作。
5.负责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代理记账业务。
6.负责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核定、核算、拨付工作;检查、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情况。
7.搞好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8.负责制定本级政府采购政策,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行为。
9.负责管理本级政府债务。
10.负责各种票据的发放、检查等管理工作。
11. 组织全区财政干部及财务会计人员培训;开展财政调研、会计咨询、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2015年,高新区财政局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消除制度盲区和空白点,堵塞制度上的漏洞,形成了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四)政务公开日宣传及培训情况。
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月通知要求,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号召,在接到活动通知后第一时间内召开班子工作会议,部署工作分工,为活动顺利开展指引方向。以财政各项规章制度为依托,利用网络宣传、LED大屏、一点通、“百姓告知书”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惠农政策,此次活动,取得较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务公开种类方面
1.本单位的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将各自承担的职责科学分解后绘制成示意图,张贴悬挂上墙或上栏。并以公示牌的形式将单位正、副职,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办事人员的职务、职责、姓名、照片予以公示。
2.行业行为规范公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行业行为规定和工作守则,廉政建设制度等,在公开栏内进行公开。
3.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机构和承办人员、办事程序、时限、结果以及对办事中违规行为的举报和处理等。
4.工作责任公开。包括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分解,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
5.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过程和出台的政策。
6.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7.干部选拔任用、评选先进、机构改革人员分流及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9.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二)报送政务信息方面
结合局内工作动态,及时撰写政务信息并报送至上级对口单位,年初以来共报送各类政务信息49篇,被区政府采用27篇,其中,《本溪高新区一卡通惠农全面覆盖》信息被辽宁日报刊登。高新区财政局利用政务网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进行公示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在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下,在全区财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区财政工作有序开展,做到财政信息工作透明化、公开化。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全年未收到建议、提案情况。
五、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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