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高新区2017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
本溪高新区2017年防御洪水度汛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7年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辽宁省市县级年度防御洪水方案编制简则》等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防洪工作总体要求
(一)防洪工作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
(二)防御洪水原则
1.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2.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3.加强预警预报,坚持提前防御、有的放矢的原则;
4.坚持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发生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时,确保防洪工程及防洪保护区的安全;
6.发生超标准洪水时,采取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主要任务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区域内河道、水库度汛安全;确保城市主要交通干道、通讯、供水、供气、输电线路及重要经济目标的安全。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工作重点
全区防汛工作重点是,落实好各级各类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各河道、流域畅通无阻,各塘坝、尾矿坝(库)在设防标准内不垮坝,各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不被洪水侵袭,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建设安全。
三、防洪度汛基本要素
(一)主要河流的防洪度汛
1.河道基本概况
高新区内有北沙河及其15条较大支流。北沙河是太子河右岸最大的一条支流,在本溪市境内北沙河分为两支,一支由抚顺流入我区,由东向西流经大翻身村、张其寨村、花岭村、边牛村和松木堡村;另一支发源于火连寨镇转弯子北大山、由南向北流经高程村、响山子村、上石村、下石村、平台子村,于边牛村汇集张其寨方向来的另一支河流后,转向西北经柳峪、歪头山、松木堡进入沈阳境内。在本溪境内河道全长17.7公里,石桥子段支流河长10.4公里,张其寨段支流河长9.8公里,日月岛段汇流河长7.9公里。
北沙河基本情况表
2.河道(包括主要支流)防洪任务
(1)北沙河:高新区境内的河道干流,全长17.7公里,汛期有堤段保证流量为:石桥子河段666立方米/秒,张其寨河段557立方米/秒,歪头山河段1290立方米/秒。
(2)西高堡河:北沙河较大支流,河道230立方米/秒。
(3)红旗沟河:北沙河支流,河道85立方米/秒。
(4)下达贝支流:北沙河较大支流,河道240立方米/秒。
生态管理办公室要加大上述河道干流、支流的疏通,确保不出现毁堤淹地,不给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对重点河段的险工险段加大监护和疏通,确保有堤段不决堤、不垮坝,无堤段不死人。
(5)办事处内其他支流的清淤清障工作: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河道清淤清障工作,认真组织河道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对其进行疏通、清理,确保汛期能顺利排除积水,大雨过后居民、厂矿不被积水淹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同时,在河道达到或超过标准时,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要根据制定的逃险路线及地点,迅速组织沿河危险区域的居民群众,向两侧安全高处撤离。
3.防御措施
(1)标准内洪水防御
a.搞好堤防检查和维护。生态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的河流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于违章占河、滥采乱挖、人为挤占河道的,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主汛期来临前,要彻底进行治理和整顿;对于新建工程、穿堤工程和险工险段要重点加强防守,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并制定抢险措施和群众逃险方案,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b.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对今年已列入计划的省、市三项重点工程项目,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主汛期前竣工,发挥工程效益;对于一些跨年度施工的项目,主汛期到来前要达到一定的防洪能力,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施工方案和度汛措施;已列入维修计划的水毁工程,要抓紧组织施工,在主汛期前完成施工任务,恢复防洪能力;已形成土堤和采取生物措施的堤防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堤身安全稳定。
c.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生态管理办公室要在汛前对辖区内的河道设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情况,对挤占河道影响行洪的采砂厂、选矿厂、临时建筑物、废弃矿渣、机械设备等,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拿出清障方案,由防汛指挥部下达清障令,责令设障单位或个人限期进行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河流沿岸以及所有在河道内施工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主汛前一定要将人员和机械全部撤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城区山洪沟和在建的城区排水设施的清掏疏通工作,由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正在治理改造的山洪沟,其度汛工作由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负责;城市管理局,要做好已建成的全区市政设施低洼易涝地区的应急排涝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排涝工作。
上述河道及山洪沟的清淤清障工作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部结束,确保泄洪畅通。
(2)超标准洪水防御
当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确保重点堤段的安全。同时按照所辖区域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堤段和重要地区的防守,以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情况时,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启动《防洪预案》和《逃险方案》,迅速组织群众转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塘坝、尾矿坝防洪任务及措施
高新区境内有塘坝2座,尾矿库(坝)3座。塘坝和尾矿库(坝)是防汛度汛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旦失事,容易出现群死、群伤事故,财产损失巨大,政治影响恶劣。因此,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塘坝、尾矿库(坝)防汛度汛安全工作。
1.松木堡塘坝:集雨面积1.3平方公里,总库容25.5万立方米,已完成除险加固工程。防洪限制水位48.7米。2013年8月,正式降为塘坝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其防汛工作,由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和盛京医院负责,做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水库正常运行,7月10日后,进入主汛期要腾空库容,保持空库运行。
2.平台子塘坝:集雨面积1平方公里,总库容8.27万立方米。该库2008年完成除险加固,现已落闸蓄水。2011年由省市水务部门决定降为塘坝级别管理,但其塘坝基本特性未变,塘坝管理权限主要由石桥子街道办事处和卡尔贝可公司负责,该坝的地理位置和塘坝安全现状,仍是防汛的重点。7月10日后,防汛限制水位为128.53米,主汛期要腾空库容,保持空库运行。
3.铁矿尾矿库(坝)
安监局要密切注视3座尾矿库(坝)在汛期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避免出现危险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国家小(Ⅱ)型水库以下的库坝,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防汛度汛工作。要与塘坝承包方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防汛度汛责任。各塘坝、尾矿库(坝)责任单位要组建相应的防汛机构和抢险队伍,制定抢险措施,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要服从防汛部门的监督和指挥。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2座塘坝、3座尾矿坝的实际情况提出要求,标准内洪水,确保塘坝安全,塘坝内不允许出现较大责任事故;遇有超标准洪水,要调剂一切人力、物力,全力抢险,及时转移下游群众,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按小(Ⅱ)型水库的度汛措施分级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村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汛期水库、尾矿库(坝)不出现危险,下游居民群众无事故发生。
(三)城区防洪
由于高新区正在开发建设阶段,汛期既要防外洪,又要排内水,防洪任务重大。因此,对防汛总的要求是:全区都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各项物资及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城市管理局、街道办事处要在汛前抓紧对城区河道和排水设施进行清掏,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洪应急预案。除了要确保标准内洪水安全度汛外,还要考虑超标准洪水的对策,做好排涝、抢险、逃险等各项准备,尤其要做好思想、组织、措施、物资的落实工作,确保城区度汛安全。
(四)山洪灾害防御
高新区虽不是重点山地灾害易发区,但是矿山开采排渣场附近和山谷沟壑坐落着部分企业和居民,尤其是农村居住的孤屯散户较多,直接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于山地灾害的预防,国土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勘察和预防工作,对隐患易发地区的危房险户要落实监护负责人,制订《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建立预警预报系统,主汛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遇有险情,及时发布警报,立即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国土部门要认真检查矿产开采后形成的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山地灾害做出预警预报,提醒广大居民做好预防。
城区的山洪泥石流和内涝的防治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逐项予以落实;工矿企业也要对防御山洪泥石流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制定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四、重点部位防洪任务
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城区排洪排涝和危房、险户安全度汛工作,对沿河及排洪沟两侧各类企业及危房险户、偏墙、低洼区居民排查认定,采取措施确保汛期不因房屋倒塌发生伤亡事故。综合招商服务局等各招商局负责区内各类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对尾矿库(坝)生产企业加大检查和监控。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测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灾预案,正确选择撤离路线,避险地点,绘制逃险线路图。生态管理办公室抓好重点防汛度汛工程建设和防汛工程检查指导。电力、通讯、驻区部队、公安、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等部门要确保道路、通讯畅通、供电安全、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事业要承担抢险医疗救护工作。党群工作部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及抗旱的需要,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及抗旱任务。
防汛度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防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防洪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基地建设稳定、有序、快速发展,工作中要做到:
(一)防洪工程的检查和处理措施
汛前,区街两级防汛指挥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洪工程检查。一是工程隐患排查,对河道、塘坝、拦河闸坝、排水泵站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测试,查找影响度汛安全的各种隐患;二是检查防洪度汛工程完成情况和在建工程的度汛措施。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划分事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工程项目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抢险责任人,限期处理并进行备案。
(二)组织保障措施
在汛前,区街两级防汛部门都要针对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和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防汛指挥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重点区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防汛组织、值班职责、巡查制度和抢险队伍应急反应能力等内容。
(三)物资保障措施
防汛物资实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使用、分级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区级防汛物资由区防汛办负责储备,不足部分将按省、市有关规定指定代储单位具体落实;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防洪工程要求,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防汛物资,并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到位;有防汛任务的工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备足备齐所需的各类防汛物资;重点部位的防汛物资汛前要及时储运到位,保证抢险急需。
(四)防汛抢险技术措施
驻区部队、公安分局抢险队和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医疗救护 (防疫)队伍,是全区防洪抢险救助工作的主力军。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队伍的性质,制定防洪抢险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手段,加强对抢险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举行必要的实战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五)安全转移措施
在转移受威胁地区的人员过程中,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转移方案,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的原则进行,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转移警戒区人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转移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六)通讯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通信资源,组建防汛通信网,保证关键时期手机24小时畅通。移动和通信部门要优先保障防汛通信网络的畅通,确保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能够及时、安全、准确地传递。
(七)后勤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全力加强防汛的后勤保障工作,在交通运输、灾民安置、防疫救灾、治安保安等方面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抢险工作有序进行。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做好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有防汛任务的工矿、药业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自的防汛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防御洪水度汛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八)抓好防汛指挥中心建设,搞好监测预报,科学指挥调度
主汛期要对重点部位、塘坝等险工、险段、险户实行专人负责监护、监测,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研究制定应急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及报告制度,如出现紧急情况,要层层报告,防指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指挥部要立即果断做出决策、科学指挥调度,全力完成好全区2017年防洪度汛工作的艰巨任务。
为全面做好2017年防洪度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辽宁省市县级年度防御洪水方案编制简则》等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防洪工作总体要求
(一)防洪工作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重要保护对象的防洪安全。
(二)防御洪水原则
1.实行统一调度、统一指挥,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2.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3.加强预警预报,坚持提前防御、有的放矢的原则;
4.坚持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5.发生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时,确保防洪工程及防洪保护区的安全;
6.发生超标准洪水时,采取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主要任务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区域内河道、水库度汛安全;确保城市主要交通干道、通讯、供水、供气、输电线路及重要经济目标的安全。全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千方百计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工作重点
全区防汛工作重点是,落实好各级各类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各河道、流域畅通无阻,各塘坝、尾矿坝(库)在设防标准内不垮坝,各工矿企业、交通干线不被洪水侵袭,保障全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建设安全。
三、防洪度汛基本要素
(一)主要河流的防洪度汛
1.河道基本概况
高新区内有北沙河及其15条较大支流。北沙河是太子河右岸最大的一条支流,在本溪市境内北沙河分为两支,一支由抚顺流入我区,由东向西流经大翻身村、张其寨村、花岭村、边牛村和松木堡村;另一支发源于火连寨镇转弯子北大山、由南向北流经高程村、响山子村、上石村、下石村、平台子村,于边牛村汇集张其寨方向来的另一支河流后,转向西北经柳峪、歪头山、松木堡进入沈阳境内。在本溪境内河道全长17.7公里,石桥子段支流河长10.4公里,张其寨段支流河长9.8公里,日月岛段汇流河长7.9公里。
北沙河基本情况表
石桥子段 | 张其寨段 | 歪头山段 | 总计 | |
河长 | 10.4km | 9.8km | 7.9km | 17.7km |
集雨面积 | 86.68km2 | 95.9km2 | 41.43km2 | 224km2 |
(1)北沙河:高新区境内的河道干流,全长17.7公里,汛期有堤段保证流量为:石桥子河段666立方米/秒,张其寨河段557立方米/秒,歪头山河段1290立方米/秒。
(2)西高堡河:北沙河较大支流,河道230立方米/秒。
(3)红旗沟河:北沙河支流,河道85立方米/秒。
(4)下达贝支流:北沙河较大支流,河道240立方米/秒。
生态管理办公室要加大上述河道干流、支流的疏通,确保不出现毁堤淹地,不给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造成经济损失。对重点河段的险工险段加大监护和疏通,确保有堤段不决堤、不垮坝,无堤段不死人。
(5)办事处内其他支流的清淤清障工作: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河道清淤清障工作,认真组织河道附近的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对其进行疏通、清理,确保汛期能顺利排除积水,大雨过后居民、厂矿不被积水淹没,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同时,在河道达到或超过标准时,各街道办事处及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要根据制定的逃险路线及地点,迅速组织沿河危险区域的居民群众,向两侧安全高处撤离。
3.防御措施
(1)标准内洪水防御
a.搞好堤防检查和维护。生态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的河流堤防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发现隐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于违章占河、滥采乱挖、人为挤占河道的,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在主汛期来临前,要彻底进行治理和整顿;对于新建工程、穿堤工程和险工险段要重点加强防守,安排专人进行巡视,并制定抢险措施和群众逃险方案,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b.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对今年已列入计划的省、市三项重点工程项目,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力争在主汛期前竣工,发挥工程效益;对于一些跨年度施工的项目,主汛期到来前要达到一定的防洪能力,施工单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施工方案和度汛措施;已列入维修计划的水毁工程,要抓紧组织施工,在主汛期前完成施工任务,恢复防洪能力;已形成土堤和采取生物措施的堤防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堤身安全稳定。
c.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工作。生态管理办公室要在汛前对辖区内的河道设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摸清情况,对挤占河道影响行洪的采砂厂、选矿厂、临时建筑物、废弃矿渣、机械设备等,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谁设障,谁清除”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拿出清障方案,由防汛指挥部下达清障令,责令设障单位或个人限期进行清除,确保河道行洪畅通。河流沿岸以及所有在河道内施工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主汛前一定要将人员和机械全部撤出,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城区山洪沟和在建的城区排水设施的清掏疏通工作,由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正在治理改造的山洪沟,其度汛工作由开发商和施工单位负责;城市管理局,要做好已建成的全区市政设施低洼易涝地区的应急排涝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应做好本单位的防汛排涝工作。
上述河道及山洪沟的清淤清障工作必须在6月30日前全部结束,确保泄洪畅通。
(2)超标准洪水防御
当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确保重点堤段的安全。同时按照所辖区域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重点堤段和重要地区的防守,以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紧急情况时,各级防汛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要适时启动《防洪预案》和《逃险方案》,迅速组织群众转移。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塘坝、尾矿坝防洪任务及措施
高新区境内有塘坝2座,尾矿库(坝)3座。塘坝和尾矿库(坝)是防汛度汛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旦失事,容易出现群死、群伤事故,财产损失巨大,政治影响恶劣。因此,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塘坝、尾矿库(坝)防汛度汛安全工作。
1.松木堡塘坝:集雨面积1.3平方公里,总库容25.5万立方米,已完成除险加固工程。防洪限制水位48.7米。2013年8月,正式降为塘坝管理,按照分级管理权限其防汛工作,由日月岛街道办事处和盛京医院负责,做好维修维护工作,确保水库正常运行,7月10日后,进入主汛期要腾空库容,保持空库运行。
2.平台子塘坝:集雨面积1平方公里,总库容8.27万立方米。该库2008年完成除险加固,现已落闸蓄水。2011年由省市水务部门决定降为塘坝级别管理,但其塘坝基本特性未变,塘坝管理权限主要由石桥子街道办事处和卡尔贝可公司负责,该坝的地理位置和塘坝安全现状,仍是防汛的重点。7月10日后,防汛限制水位为128.53米,主汛期要腾空库容,保持空库运行。
3.铁矿尾矿库(坝)
安监局要密切注视3座尾矿库(坝)在汛期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做到早发现、早整治,避免出现危险情况。
按照市政府要求,国家小(Ⅱ)型水库以下的库坝,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防汛度汛工作。要与塘坝承包方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防汛度汛责任。各塘坝、尾矿库(坝)责任单位要组建相应的防汛机构和抢险队伍,制定抢险措施,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要服从防汛部门的监督和指挥。高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2座塘坝、3座尾矿坝的实际情况提出要求,标准内洪水,确保塘坝安全,塘坝内不允许出现较大责任事故;遇有超标准洪水,要调剂一切人力、物力,全力抢险,及时转移下游群众,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财产损失。按小(Ⅱ)型水库的度汛措施分级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及各村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汛期水库、尾矿库(坝)不出现危险,下游居民群众无事故发生。
(三)城区防洪
由于高新区正在开发建设阶段,汛期既要防外洪,又要排内水,防洪任务重大。因此,对防汛总的要求是:全区都要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各项物资及抢险救援准备工作。城市管理局、街道办事处要在汛前抓紧对城区河道和排水设施进行清掏,以提高防洪排涝能力。编制切实可行的防洪应急预案。除了要确保标准内洪水安全度汛外,还要考虑超标准洪水的对策,做好排涝、抢险、逃险等各项准备,尤其要做好思想、组织、措施、物资的落实工作,确保城区度汛安全。
(四)山洪灾害防御
高新区虽不是重点山地灾害易发区,但是矿山开采排渣场附近和山谷沟壑坐落着部分企业和居民,尤其是农村居住的孤屯散户较多,直接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一旦发生险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对于山地灾害的预防,国土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务必高度重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勘察和预防工作,对隐患易发地区的危房险户要落实监护负责人,制订《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建立预警预报系统,主汛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视,遇有险情,及时发布警报,立即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国土部门要认真检查矿产开采后形成的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山地灾害做出预警预报,提醒广大居民做好预防。
城区的山洪泥石流和内涝的防治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居委会逐项予以落实;工矿企业也要对防御山洪泥石流工作做出具体安排,制定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四、重点部位防洪任务
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负责城区排洪排涝和危房、险户安全度汛工作,对沿河及排洪沟两侧各类企业及危房险户、偏墙、低洼区居民排查认定,采取措施确保汛期不因房屋倒塌发生伤亡事故。综合招商服务局等各招商局负责区内各类企业的安全度汛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尾矿坝的安全度汛工作,对尾矿库(坝)生产企业加大检查和监控。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测防治工作,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灾预案,正确选择撤离路线,避险地点,绘制逃险线路图。生态管理办公室抓好重点防汛度汛工程建设和防汛工程检查指导。电力、通讯、驻区部队、公安、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环保局等部门要确保道路、通讯畅通、供电安全、群众生命安全、社会稳定。社会事业要承担抢险医疗救护工作。党群工作部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其他各成员单位要努力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及抗旱的需要,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及抗旱任务。
防汛度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在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把防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防洪保障措施
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确保全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基地建设稳定、有序、快速发展,工作中要做到:
(一)防洪工程的检查和处理措施
汛前,区街两级防汛指挥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洪工程检查。一是工程隐患排查,对河道、塘坝、拦河闸坝、排水泵站等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测试,查找影响度汛安全的各种隐患;二是检查防洪度汛工程完成情况和在建工程的度汛措施。对查出的问题,按照划分事权、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逐项落实工程项目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抢险责任人,限期处理并进行备案。
(二)组织保障措施
在汛前,区街两级防汛部门都要针对各部门职能变化情况和领导变动情况,及时对防汛指挥机构人员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重点区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防汛组织、值班职责、巡查制度和抢险队伍应急反应能力等内容。
(三)物资保障措施
防汛物资实行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使用、分级管理、统筹调度的原则。区级防汛物资由区防汛办负责储备,不足部分将按省、市有关规定指定代储单位具体落实;各街道办事处根据辖区防洪工程要求,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防汛物资,并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到位;有防汛任务的工矿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要,备足备齐所需的各类防汛物资;重点部位的防汛物资汛前要及时储运到位,保证抢险急需。
(四)防汛抢险技术措施
驻区部队、公安分局抢险队和社会事业局组织的医疗救护 (防疫)队伍,是全区防洪抢险救助工作的主力军。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队伍的性质,制定防洪抢险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手段,加强对抢险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举行必要的实战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五)安全转移措施
在转移受威胁地区的人员过程中,为了确保人员安全,各地区要严格按照转移方案,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的原则进行,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转移警戒区人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转移人员工作顺利开展。
(六)通讯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通信资源,组建防汛通信网,保证关键时期手机24小时畅通。移动和通信部门要优先保障防汛通信网络的畅通,确保水情、险情、灾情和气象等防汛信息能够及时、安全、准确地传递。
(七)后勤保障措施
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全力加强防汛的后勤保障工作,在交通运输、灾民安置、防疫救灾、治安保安等方面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抢险工作有序进行。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在灾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全力做好灾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及有防汛任务的工矿、药业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自的防汛工作任务,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防御洪水度汛方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八)抓好防汛指挥中心建设,搞好监测预报,科学指挥调度
主汛期要对重点部位、塘坝等险工、险段、险户实行专人负责监护、监测,及时进行预警预报,研究制定应急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及报告制度,如出现紧急情况,要层层报告,防指办公室要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指挥部要立即果断做出决策、科学指挥调度,全力完成好全区2017年防洪度汛工作的艰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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